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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七十一章 仇连环(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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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彦祖这时候也看清女警的样子。

  年纪二十上下,皮肤白皙五官娇俏,模样漂亮气质清纯。一看就知道,是初入社会涉世未深的小女生。

  港岛皇家女警制服以及配枪,并不能带给她自信。

  面对詹森的无礼要求,女孩想不到什么话应付,反倒是脸颊绯红,害羞地把头转向一边。说话的声音很小。

  “SIR……别开玩笑。”

  “我很认真的。如果你不告诉我名字和联络方式,我就只能公事公办追究到底。”

  那名男性警员勃然大怒。

  “刚才还说一万,现在就一万五,根本没有诚意!不用理他!”

  “一万块是我西装的损失,如果你们刚才爽快付钱就没事了。但是你们不但不肯付钱,相反纠缠不休,耽误了我的时间。如果不是这样,我现在应该在咖啡厅,和一个重要客户,谈一份价值百万的合同。你们害我损失了一份重要合同,只要五千赔偿,已经是给这位美丽小姐面子。如果不赔钱,我不但要找你的上司擦鞋强投诉,把你踢出警队,还要找律师起诉你们。到时候你们两母子都要坐牢!”

  “师兄,别说了。”

  女警朝警员摇头,又看向詹森,低声下气哀求。

  “詹森先生,请你不要为难师兄和伯母。我叫赵咏慈,联系方式稍后会写给你。赔偿的事我来负责。不过我现在值勤,身上没有钱。请你先让师兄和伯母离开,我一定会赔钱给你。”

  “你还有多久下班?我看不如这样,下班之后,我请你吃饭,顺便谈赔偿的问题。”

  男性警员勃然大怒,朝着女警咆哮:“我的事不用你管!”

  他又看向詹森:“洋鬼子你听好了,想怎么样随便你,总之我一毛钱不会赔。如果你骚扰咏慈,我不会放过你。”

  “你恐吓我?可笑!身为警务人员,恐吓市民,不知道你的上司怎么教你。在场这么多人,都可以作证。如果我这段时间有任何不妥,哪怕是头疼伤风,你都有麻烦。”

  老妇人拉着儿子的手,不想让儿子再说下去。但是这名警员并不想就此放弃,大瞪着眼睛盯着詹森。

  名为赵咏慈的女警,急得几乎要哭出来,努力安抚着男警员情绪,又向詹森道歉。

  詹森脸上露出得意的笑容,不在意那对母子,只盯着咏慈看。

  看眼神就知道,他最想做的,就是把这个小女生一口吞下。

  “我想不用那么麻烦。”

  陈彦祖的声音传来,身形挡在詹森和女警之间。

  詹森一愣,上下打量陈彦祖,摇摇头:“我不认识你。”

  “你不需要认识我。只需要知道,这件事给你造成的损失,由我负责赔偿就行了。”

  詹森耸耸肩膀:“无所谓,谁付钱都可以。我不介意。”

  陈彦祖手掌猛地抖动,詹森只觉得眼前一花,下一秒就发现,衣领上多了一张叠成三角形的钞票。

  他拿起钞票,又看陈彦祖,眼神疑惑中又带着三分警惕。

  陈彦祖冷笑:“这附近有三家干洗店,都可以处理你西装上的污渍。以目前的收费标准,一百块绰绰有余。多出来的当我请你喝茶。”

  詹森脸色一变。

  “我这件西装价值……”

  陈彦祖毫不留情打断。

  “不好意思,我对你这件西装值多少钱不感兴趣,更不需要看票据。只需要知道,把这件衣服恢复原状所需费用就足够了。”

  “我不接受!我要求赔偿一件一样的西装给我!否则,我就告这个老太婆刑事毁坏,让她坐牢!”

  陈彦祖摇头:“我想你搞错了一件事。不是有人搞坏了你的东西,就一定可以告刑事毁坏。根据港岛法律第200章刑事罪行条例第60条,对财产的刑事损坏定义为。任何人无合法辩解而摧毁或损坏属于他人的财产,意图摧毁或损坏该财产即可构成刑事损坏。这条法律的要点,在于无合法辩解,即存在恶意毁坏财产的主观故意。同时,行为是意图摧毁或者损坏财产。你的情况似乎和法律规定存在较大出入。”

  手指向地上的咖啡杯询问:“这杯咖啡是谁的?”

  “是我的。那个老太婆故意撞翻我的咖啡,就是想弄脏我的衣服。”

  文颖欣这时候已经把老妇人扶起来,听到这句话,老妇人大骂:“我要是故意的,就该用大粪,怎么会用咖啡这么便宜你。我根本没看到,不小心撞了一下而已。你居然血口喷人!”

  陈彦祖微笑:“詹森先生既然承认这杯咖啡是你的,问题就容易解决。如果这位太太故意损坏你的衣服,她一定会准备好相应的工具,而不是用你的咖啡。而且这么一点污渍很容易洗干净,在法律上不可能定为摧毁或者损坏。所以你所为刑事毁坏的指控,从一开始就不能成立。相反,你刚刚明确表态,要求这对母子支付一万五千元赔偿,还要这位师姐提供自己的姓名以及联系方式,这已经涉嫌恐吓。詹森先生应该知道,恐吓是刑事罪,判罚比刑事毁坏更重。”

  文颖欣看着陈彦祖,面露笑容。

  老妇人也不住点头。

  詹森面沉似水:“你吓我!”

  “我只是阐述法律观点,不涉及任何私人因素。根据刑事罪行条例第24条,任何人威胁其他人会使他的人身、名誉或财产遭受损害,或者会使第三者的人身、名誉或财产遭受损害,意图使受威胁者或其他人受惊;或导致受威胁者或其他人作出他在法律上并非必须作出的作为即属恐吓。我想这位太太一定很害怕,而这位皇家女警也没有义务说出自己的姓名,更没必要接受你的约会邀请。要是詹森先生坚持认为自己没问题,我建议你打给自己的律师,咨询一下专业人士的意见。”

  “我的财产受到损失,我的生意被影响,这怎么算?”

  “不好意思,我刚刚听到詹森先生说,可以等这位女警下班,然后请她吃饭。我想你既然可以等一位美丽的女警下班共进晚餐,足以证明,和客户见面不是很急。这个客户不像你说得那么重要。在这个过程中,你丝毫没有注意自己的衣服,那是不是可以认为,你对自己衣服并没有那么重视,又或者你也知道,这件衣服的污渍不难处理?另外,我好心提醒一句,所谓的重要客户是否存在,很容易调查。如果事后证明,这名客户只存在于你的描述中,那么除了恐吓之外,我将再告你一条勒索。”

  围观的人越来越多,有人认出了陈彦祖,小声嘀咕。

  “陈严筠乐律师行的陈师爷,洋鬼子这下有麻烦了。”

  “这个洋鬼子欺人太甚,早就应该教训一顿了。”

  陈彦祖面带微笑,语气平和:“根据港岛法律第210章盗窃罪条例第23条规定,任何人如为使自己或另一人获益,而以恫吓的方式作出任何不当的要求,即属犯罪。根据条例,你因为自己的西装被弄脏提出不恰当的索赔,虽然行为不当,不过不能被定义为勒索。

  “但是你虚构出一个不存在的重要客户会面,并以此为理据,主张五千元索赔,那就很麻烦了。至于你借此索要女性警务人员姓名以及联络方式,并提出约会申请是否恰当,又是否存有不良企图,在没有充分证据之前我不会妄下判断。上法庭之后,法官一定会根据自身理解做出判决。

  “还有,这位太太的脚伤到什么程度,作为普通人我们没办法下定论。她如果申请验伤,詹森先生你的麻烦就会变得更大。有很大概率被起诉伤害他人身体,甚至是严重伤害,到时候你真的需要一个好律师帮忙。”

  詹森死死盯着陈彦祖,眼神凶悍。

  陈彦祖表情云淡风轻,同样耸了耸肩膀。

  “现在选择权交给你。A,拿走这一百块,趁干洗店还没下班,把西装洗干净,去做自己的事。B,打给律师,准备上庭应诉。你离开警队太久了,法律知识忘得差不多,只能拿来唬普通人,有时间的话来陈严筠乐律师行做有偿咨询,每小时五十块,保证物有所值。”

  “你别忘了,自己只是个师爷,不是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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