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美等国表示难以接受中国政府关于中东路事件起因的说辞。7月20日,法国外长白里安说,中国早就想占有中东路了,防止苏俄“赤化宣传”云云,只不是一种借口罢了。7月22日,法国驻美大使克劳德也认为,中国夺取的中东路是苏俄的产业,从国际法的观点看,中国的理由是站不住的。
美国对中方急欲以强制手段废除不平等条约深感反感。7月18日,史汀生面告伍朝枢,中方强行搜查苏联驻哈尔滨领事馆触犯国际法;将夺取苏联产业中东铁路一事与搜查领事馆混为一谈,尤为不当。7月22日,美国驻华公使马慕瑞致电史汀生:蒋介石及南京政府其他高级官员已把从苏俄“收回权利”与“废除不平等条约的总问题联系起来”;美国政府应就此事向中方表明,我们在中国的条约权利,不容剥夺。同时要求南京政府制止中国报刊继续发布充满民族主义的刺激性言论。美国国务院助理国务卿詹森、远东司司长亨培克及法国驻美大使克劳德等均表赞同,一致认为不应在撤离治外法权问题上向中方让步,以免助长中方气焰,使日趋恶化的中苏冲突难以解决。换言之,不应在中东路问题上支持中方夺路,以免增强中方在撤废治外法权交涉中的地位。
8月,日本政府也建议各国政府向中国驻各国首都外交官发出口头警告:反对中国单方面废止条约权利。
在国际舆论一边倒的支持下,苏联态度非常强硬。
8月6日,苏联政府成立了远东特别军,准备与中国方面开战,这一切完全出乎南京国民政府和东北地方当局的预料,18日,张学良仓促宣布总动员,对付苏联方面的军事进攻。从8月下旬开始,苏中两国在中国东北境内展开正式武装冲突。苏联强大的远东特别军从中苏边境的满洲里、绥芬河等地攻人中国东北地区。中国军队一败涂地。10月25日,南京政府就解决中东路事件发表对苏宣言,要求“中俄各以全权代表会议,按照中俄及东路协定,解决悬案,变更现状,互释被拘侨民,停止边境军事行动,折衷双方意见,拟定共同宣言。”这一要求被苏联方面拒绝。直到11月,战争才基本结束。
苏联方面统计,仅“1929年11月17日至20日的战斗结果是”“我(苏)军击溃了满洲里地区的两个加强旅,总共两万人左右,俘获一万人,打死打伤许多中国士兵”。
1930年10月,几经周折后,中苏在莫斯科召开有关中东路问题的正式会议。苏联代表加拉罕曾经一再强调,会议应遵守的各项则,“已由1924年中俄、奉俄协定予以规定”,“对华政策,已于各该条约中完全表现,此等条约,即系实行苏联政府1919年、1920年对中国国民宣言中所定之政策,苏联政府抱此政策,始终不渝”。——在大败亏输之后,中东路的局面不得不按照苏联的要求,恢复到中东路事件之前状态,国民政府也不得不表示遵守1924年双方已经签订的协定。
就如崔可夫元帅在回忆录中描述中东路事件“我们的目的只有一个——迫使蒋介石尊重中国方面接受了的义务。”
中国夺回中东路,直接受损者是苏联,但西方大国感同身受,为维护自身在华利益,作出令国民政府始料未及的反应。各国同时成功地共同抵制了中国废除治外法权的要求,中国以“革命外交”收回国权运动陷入停顿状态。
可以说,中东路事件,使国民政府的“革命外交”一脚踢在铁板上。而各国利用中东路事件表态反对国民政府无视已有条约,单方面废除对外条约,也是对国民政府一直以来“革命外交”直接对抗华盛顿体系根基的总清算。
但,对于中国来说,最大的损失尚不是收回国权的失败,而是华盛顿条约体系的保护被“革命外交”的行为推向湮灭。
中东路到九一八:华盛顿体系再不能保护中国
中东路事件如何引发九一八
如果说,中东路事件中国强制收回路权的直接受损者是苏联的话,那么影响最大的是日本。
因为“中东路事件”翻出了国民政府的底牌,也给日本一直以来的疑问提供了答案:那就是,国民政府究竟准备如何处理日本在满蒙地区的特殊利益。
日本一直将“满蒙利益”视为绝对不能放弃的核心利益。而国民政府的“革命外交”的底线在哪,对于日本的“满蒙利益”有多大危害,一直是日本需要斟酌的问题。
这个问题,由中东路事件给出了答案,对于苏联已经大大让步,归还大量权益并允诺归还,允许国民政府提前赎回的中东铁路,国民政府的“革命外交”尚且不肯放过,要强制收回,那么对于日本强力控制,侵占中国大量国权的南满铁路和日本在满蒙地区的权益,国民政府会放过吗?答案是一定的——国民政府必然不能允许日本的特殊利益存在。
而日本接受华盛顿体系的束缚的前提条件是华盛顿体系要保证日本已经获得的在华特殊权益,既然国民政府的“革命外交”无视华盛顿体系,那么日本同样抛开华盛顿体系,武力保卫在华的“满蒙特权”就成了日本的必然选择——得到答案的这一刻,已经预示着九一八事变不可逆转地到来。
对此,苏联自然是闻弦歌而知雅意。中东路事件发生后,苏联陈兵中苏东段边境,但迟迟没有下决心发动进攻,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对日本心存疑虑,担心在远东采取军事行动可能加剧苏日矛盾。为此苏联特地派人向日本进行解释,说明苏联采取自卫措施,维护自己的业已遭中方破坏的权利,与《非战公约》的原则并不矛盾,要求日本予以理解。
苏方向日本探询:如南满铁路遭到中方同样攻击,日本将如何应对?虽然未见双方就此发表共同声明,但恢复苏联在中东路的合法权益,有助于维护日本在满洲的特殊地位,防止中东路事件在“满铁”重演,应是双方的共识。这也导致了日本与苏联的“默契”甚至“勾结”。
事实证明,对于中东路事件,日本最终的方针是:(一)恢复中东路原状,保持中苏纷争长期化,有利于日本。反对中国或苏联打破均势,一方独大:既防中国夺路成功,助长中国民族主义情绪,威胁日本在南满的特殊地位;又防苏联大力反击,在满洲引起战乱,为美国插足满洲提供机会。(二)拒美为先。推动中苏两国直接交涉,反对西方国家特别是美国进行干预;认为非当事国的干预一旦成为事实,会为美国等国干预南满铁路开创先例,于日本不利。
日本苏联因对付国民政府而和好
日俄这两个“固有宿怨”的国家,“为了满洲的问题”,“为了中东铁路的问题”,不久就“相互了解”和“友好亲善”起来。为了减少日本方面的疑虑,苏联政府还一再“转告日本政府说,苏军的作战出于防卫目,无意长期停留于占领区”,并表示“尊重日本在南满内蒙特殊权利”。7月17日日本驻华武官说,苏联政府如以武力占领中东路,日本政府将不会采取行动,除非(战乱)波及南满,或使大连-哈尔滨间铁路运输受阻。其后的事实表明,这是日本为苏联对华用兵开放的绿灯,同时也是为苏军在满洲活动划定的地理范围。
7月23日,即苏联断然决定采取军事行动前夕,日本驻长春领事宣布,日本当局决定拒绝中国的任何军队借道南满铁路北上哈尔滨。这是“迫使张学良迅速屈从苏联压力的关键性因素”。而实际上,日方一面“不准中国武装部队”经由南满铁路“通过长春”北运,另一方面却让“日商在胶州等处买大批粮米运海参威,接济俄方”。
8月5日后,关东军频频举行军事演习,并在南满挑起同当地中国驻军的小规模冲突,以牵制中国军队。
在美国等国家试图对中东路事件进行调停时,日本拒绝参与四国调停,默认和支持了苏联对中国的“直接交涉”,“此为九一八事变后,日本坚持中日直接交涉之伏线”。
苏联用武力解决和中国的纷争,为日本发动武装侵略东北作了一个直接的“样板”;事件发生后苏联和日本之间相互“默契”、“纵容”甚至“勾结”,使苏联方面在中苏冲突时得到了日本的“中立”,而最主要的则是日本以对苏中冲突的所谓中立,换取了日后苏联对日本在东北侵略扩张问题上的最大程度上的容忍。日本现在对苏联在东北的行动不干涉,将来苏联对日本在东北的行动也不能干预,当然前提条件是不要侵害对方各自在中国东北的利益,任何第三国也别想从这一范围内得到权益。后来的形势发展也确实如此。
更重要的是通过战争,日本人看到东北军的弱点,认为东北军“简直是乌合之众”,“不堪一击”,从而激起了它的军事冒险欲望,增强了用军事手段解决东北问题的信心。
可以说,“中东路事件”一旦发生,日军武力占领东北就成为日本试图保卫“满蒙利益”的唯一选择了。九一八事变由此进入倒计时。
尤其不利的,是国民政府强制回收中东路,使中国瞬间成为世界舆论谴责的对象,国民政府在世界上的形象,也变成蓄谋已久夺走他国合法权益,蛮横不遵承诺与条约的毫无国家信用的形象。
事实上,西方各大国驻华使节普遍认为,中方夺取中东路是有计划、有预谋的行动;中方每采取一个步骤,就是向最终目标迈进一步,因此这绝不是孤立的突发事件。例如,早在1928年12月24日,即奉张强行接受哈尔滨电话局后第三天,美国驻哈尔滨领事汉森在向当任国务卿洛格报告此事时便已认定,中国的下一个目标将是整个中东路。次年2月7日,美国驻沈阳领事迈尔斯也报告:中国人正考虑采取各种方式和措施,以实现其接管中东路的图谋。5月29日,即中国东北地方当局突袭苏联驻哈尔滨领事馆后第二天,日本驻哈尔滨领事认为,此事与“中国为获得对中东路的完全控制权而作的努力”密不可分。1929年5月30日,英国驻沈阳副总领事拉姆报告指出,这是本月早些时候东三省高层官员在沈阳开会讨论的结果之一,目的在加强对中东路的控制。6月4日,英国驻沈阳总领事图尔斯报告,据东北政府的政治顾问端纳密告,“从俄国人手中接管中东路之事,满州当局谋划已久”,他建议当局尽可能采用“和平方式”(例如以华盛顿会议“关于中东路问题的决议”为依据),但他们似已迫不及待。6月29日,拉姆报告,继5月27日事件之后,奉张为增强他们对中东路的控制,必将继续采取一系列措施。1929年7月19日,即中东路事件爆发不久,密切关注事态发展的英国公使蓝普森不无感慨地向英国外交大臣亨德森报告说,中方占有中东路是夺取俄国的财产,此前中方采取抽丝剥茧的办法,逐渐侵蚀苏方在该路的地位,而苏方竟迟迟未作出激烈反应,他对此深感“意外”。
这造成了一项严重的后果,就是当九一八事变发生,日本以“中国军队炸毁南满铁路”、日军是“保护日本合法权益”为借口出兵时,美英各国同时表示了对日本的同情——事变之初,他们均认为这是又一起中东路事件,又是国民政府试图挑起事端单方面废除条约规定的日本在东北的权利的“革命外交”行动罢了。
内外交困,九一八已箭在弦上了。
原本在东北的角力中,日本、苏俄均是强国,中国虽有主权,却是弱国,本当好好利用华盛顿体系的保护和日苏两强在东北的利益冲突,使弱国的利益最大化。但我们看到这样一个奇特的现象出现在20世纪20年代。华盛顿体系的建立原本是以苏联为敌,束缚日本,保护中国的。但随着国民政府的“革命外交”的折腾,加上苏联灵活的外交手腕以及苏联与列强关系改善的大势,以及日本的蛮横与狡猾,使局势奇怪地变成:体系的敌人与体系束缚的对象两大强国在竭力维护体系,而体系保护的目标这个最弱小的国家却在全力破坏体系本身这样一个怪异状态。
在九一八事变发生后,局势最终演变成这样:
原本体系的敌人苏联成功摆脱“列强之敌”的身份,成功挑起中日走向战争的不可逆转的对立,保证了苏联远东地区的安全,成为最大赢家;日本摆脱条约束缚,一手摧毁了华盛顿体系对中国的保护,吞并中国东北,收获颇丰,但与中国进入明显对立状态,成为矛盾的焦点和体系直接破坏者,实属不智,可算有得有失。而国民政府领导下的中国,不但“回收国权”翻为画饼,国土沦陷丧师失地,并且还丧失了原来华盛顿体系对国家主权和领土的保护,可以说是最大的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