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枚金针从杨叔手里飞出,深深地钉在床板上——若非王初一反应神速,早就被金针射入眉心了。
“好利落的暗器手法——这老鬼是个高手,失算了!”王初一这才知道,自己真的进了虎穴,心中叫苦不已。
“公子不要再挣扎了,速速躺回床上,让老夫继续医治吧!”杨叔捏住金针作为兵刃,朝王初一面上急刺而来。
金针十分细小,王初一无法看透其中招数,只好挺掌架住杨叔手腕。却不料杨叔手指一屈,金针改道刺中了他的手背,疼得他哇哇大叫:
“疼死爹了!居然用针当做武器,你特么以为自己是东方不败啊!”
杨叔微微笑道:“你之所以感觉到疼,是因为你身上有病……年轻人,可不要讳疾忌医。”
“妈的,有种让老子扎你两针,你特么也疼!”
王初一心知杨叔不好对付,若是一味防守,早晚要被他扎成刺猬,当即使出一招无争剑指朝他脑门刺去。
此时他功力大不如前,要制服眼前这个医学疯子,只能靠这一式釜底抽薪的奇招了。
杨叔的金针虽然变化莫测,毕竟年老力衰,出手远不如他这般神速,终于被他一指刺中额头。
岂料王初一的内力正要从指尖吐出之时,手掌忽然毫无征兆地瘫软下来,白白断送了反客为主的大好机会。
敌退我进,杨叔立即在他身上连刺数针,王初一内息大乱,伤口处迸出条条血柱,血洒长空。
王初一倒在地上,颤声道:“是你……用针刺中了我手掌上的穴道,让我无法运功?”
“十多年了,又被我遇上一个武功了得的少年高手。”杨叔摸了摸额前被刺中的地方,“很可惜,姜还是老的辣。”
剃人头者,人亦剃其头——王初一凭借无争剑指的神威,制服了当世数位高手,终于被杨叔用同样的方法反将一军。
虽然打输了,并不代表他心服。王初一骂道:“你是个疯子,你还要把整个村子里的人都变成跟你一样的疯子!什么世外桃源,根本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谎话!”
“你是这么认为的?”杨叔微笑道,“寻仙镇民风淳朴,路不拾遗、夜不闭户,人人安居乐业,难道还及不上外面的尔虞我诈、刀兵杀伐么?”
王初一听得一怔,不禁想到关西之行的所见所闻——天灾和人祸,将这壮阔的三秦故土变成了人间炼狱。杨叔虽然心术不正,但他所说的全是事实:比起外面混乱不堪的世界,寻仙镇确实好得太多了。
至少,表面上是这样的。
“不对!”王初一反驳道,“寻仙镇的居民都是慑于你的淫威之下,才甘心被你操控!这一切都是假的,只不过是粉饰太平罢了!”
“淫威?你应该说是‘恩威’。”杨叔说道,“这就像是治病,施针用药的时候,的确会令人感到痛苦——然而长痛不如短痛,当他们接受过我的治疗之后,就能永远地摆脱病痛,重获新生。”
王初一斥道:“一派胡言!你只是把自己的思想强加给别人,让他们成为你精神上的奴隶!”
杨叔不以为然:“你错了,这才是终极的自由!寻仙镇之所以一片祥和,正因为所有人都是一心向善,心无杂念——若大家各怀鬼胎,争权夺利、勾心斗角,那跟外面肮脏的世界又有何分别?年轻人,只有这么做,才能够达成普世大同啊!”
“去你妈的,你还想给我洗脑?”王初一骂道,“村民们只是怕了你,并不是服了你!”
“怕?呵呵……”杨叔笑了,“若是他们能够害怕一辈子,做一个表面上的善人,那我也算是功德无量了!”
“只怕你快要好梦成空了!”王初一也笑了,“你已经七老八十、命不久矣,等你扑街了之后,你认为这种恐怖统治还能维持多久?人类又不是猪狗,他们是懂得反抗的!”
他说得信心十足,似乎已经预见到了寻仙镇的未来:十年之后,最具反抗精神的小石头带领一帮熊孩子揭竿而起,成了寻仙镇里的约翰?康纳,将这个世外桃源的假面具撕得粉碎,断送了杨叔普世大同的黄粱美梦。
杨叔默然无语,显然是被他说中了心事。
“好机会!”趁他失神之际,王初一从地上爬起,飞快地朝门外跑去。
他现在只有一个念头:带上陈夭夭和小石头,赶紧逃离这个活见鬼的世外桃源。然后把小石头培养成反抗军领袖,等到杨叔扑街之后,再让这个熊孩子回来拯救自己的家乡。
当然,这计划还有个前提:他必须逃得掉。
“纳尼?门被锁住了!”很快王初一就发现,自己的复仇大计被区区一把铁锁扼杀腹中。
“休想跑!”杨叔十指齐飞,金针如豪雨一般扑面而来。
“逼人太甚!”王初一怒骂一声,飞快摸出怀中匕首,将袭来的金针全数击落在地。
杨叔大吃一惊:“这……这是圣剑诀?!”
“咦,你这深山老鬼居然认得出我的剑法?”王初一挺直腰杆,“若是你害怕了,就赶快放我出去,说不定咱们还能愉快地玩耍!”
杨叔沉声问道:“你……你是不是姓莫?”
“靠,他这么问是什么意思?难道他也是落霞庄的仇家?”
王初一闷哼一声:“关你屁事?”
杨叔又问道:“你爹……是不是叫莫如卿?”
“靠,他居然认识死鬼老丈人?”
王初一微微吃惊,反问道:“你……认识他?”
杨叔深吸一口大气,继续问道:“你……是不是还有个姐姐?”
“靠,他该不会是把我当成小舅子了?”
杨叔不等他回答,便激动地扑上前,将他抱进怀里,泣不成声道:
“孩儿啊,我可是你的外公!”
“卧槽,外公?”王初一心头大囧,“那他不就是二奶的老爹……老丈人的老丈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