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尼的这个饯行大派对,意外地成为了暗杀现场——红毛的手下想暗杀小霸王,却在一片混乱中误杀了班尼。
失去了唯一朋友后,小霸王彻底黑化,并认定是他的死对头红毛干的,之前因为班尼一直阻止,他才没有干掉红毛,如今再也没有人能够劝诫他了。
他要替他唯一的朋友班尼报仇。
小霸王斥巨资大量购入黑市的新款手枪,像派发玩具一样,街头的小孩见者有份。
小霸王扬言要干掉红毛,做上帝之城唯一的王。
与此同时,神枪手奈德加入了红毛的阵营。
奈德当过兵,他曾经是一个好人,做售票员为生,当年阿炮和同伴想要抢劫他却没有胆子,被奈德发现后还劝说他们要好好学习,才能离开上帝之城。
无奈小霸王当着他的面强暴了他的女朋友,又杀了他的弟弟和叔叔,死里逃生的奈德从此开始一路黑化,加入红毛阵营,只为杀了小霸王。
强大战力的加盟,让局势瞬间迎来改变。
一开始,奈德坚持自己的原则,抢劫可以,绝不杀人,可是一次次的行动过后,他才发现,暴力面前,没有原则可言。
在抢劫银行的时候,奈德终于杀了第一个人,屠龙者成了恶龙。
小霸王和红毛帮的血拼掀起了一阵血雨腥风。
奈德还没来得及杀死小霸王,自己却先倒下了。在一次枪战中,一个小孩倒在了帅奈德面前,他让孩子别动,等他回来救他。可是就在转身的瞬间,他被那个孩子一枪击毙。
而那个人,就是帅奈德杀死的第一个人的孩子。
出身上帝之城,作为杂志实习摄影的“我”,用镜头记录下了这一切。
不仅如此,“我”还拍到了小霸王在警方手下束手就擒,随即又塞钱贿赂逃脱,但最后却被自己的小跟班干掉的全程。
【多年的摄影让我学到了很多,135mm的长焦让我偷拍到了更多。
那一天,隔着两道墙,我的眼睛穿过晃动的镜头,目睹了小霸王的死去,他明明刚从警察手里买到了性命,却又立刻丢掉了他。
他的最后遗言是:“孩子们,我们得抢点钱重振旗鼓。”
孩子们的回答也很简单:“该我们当家了。”
那群孩子挥舞着手里冰冷的手枪,随意地扣动扳机,在小霸王的身上留下无数孔眼。
一代“英豪”终成黄土,比小霸王更不讲情义的孩子们杀掉了他,用的还是小霸王发给他们的枪。
无论是出于复仇还是别的什么,他们的勇气让我羡慕。
等他们走远了,我才敢于走到近前,为血泊中死不瞑目的小霸王拍摄了他人生中最后的一张照片。
135mm的长焦让我偷拍到了很多,但面对无数的胶片,我剪掉得更多。
最终我只上交了小霸王的惨死照,它让我成为了能拿到稳定工资的摄影师。
我剪掉了警察们的照片,剪掉了孩子们的照片。
因为“我”知道,大众只是对无法进入的上帝之城充满猎奇心理,根本没人会去关心应该如何改变贫民窟的乱象。
因为“我”害怕被还活着的人报复。
逃避虽然可耻,但是有用,胆小如鼠的“我”就这样在上帝之城里长大成人,成为了为数不多真正有希望脱离这里的人。
至于你,今天走进上帝之城的外来者、我的朋友!听完这些故事,请抓紧离开吧。
世界还很美好,但太阳东升西落。
忘了说,我现在不叫阿炮了,我是摄影师威尔森·罗德里格斯。】
当“我”关于上帝之城的记忆走到尾声,小说也至此终结。
这篇充斥着暴力、残酷内容的小说,刘培文花了半个月时间终于写完。
这天夜里,修改完稿子,他把稿子打印出来,习惯性的放在桌角,却忽然想起,往常第一个阅读自己小说的人,此刻正远在大洋彼岸。
他哑然失笑,摇了摇头,放下稿子,走进了卧室。
自从何晴不在,开心干脆霸占了妈妈的床,此刻正四仰八叉地躺在那里呼呼大睡,好好的被子被她压在身下,没盖住半点。
刘培文重新整好被子,尝试把她的肢体整理成笔直的形状,在反复失败后终于放弃,干脆凑在她热乎乎的小身板旁边沉沉睡去。
二月底,当刘培文拿着《上帝之城》的稿子走进燕京文学的编辑部时,张德宁好像看到了什么不得了的事情。
“难得啊!培文,你这次是要发什么稿子?”
张德宁好奇道,“不过语文教育大讨论现在好像也不需要你再发稿子了吧?”
自从去年到现在,哪怕是跨过了一个春节,关于语文教育的大讨论至今还没有终结,甚至因为越来越多的杂志、刊物下场辩论,反而热度越来越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