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篇打动人心的文章,远比金钱的影响力要大,因为它能给人们带来的,是灵魂的洗礼和心灵的寄托,对我来说,某种意义上文学就像是一种宗教。”
送走了察海生,刘培文坐在书房里思考自己到底写什么小说比较合适。
偏远地区的教育事业,哪怕在小说的内容分野里,这也是一个小众的领域,而在前世自己所知的故事里,倒有一个故事他记得格外深刻。
想到这里,他看着一旁打开的电脑,拉过键盘,打开word,准备把故事的楔子先写完。
【烈日照在黄土地上,把天地混杂得一片惨白。
宣判大会上,男人带着手铐脚镣,耷拉着眼皮站在一旁,台下是无数颗黑压压的脑袋。女人们包着头巾,有的抱着娃娃,男人们抽着烟袋,有的抱着膀子,后面看不到台子的,就干脆踮起脚来,有的站到石头上。
鸦雀无声的现场,春寒料峭,有冷风吹过。
台上的警察铁面无私,一口浓浓的秦腔。
“犯罪人王玉明,男,又名王六娃,二十三岁,文盲。因愚昧无知盗窃扒取铁路轨道钉共三十四根去卖废铁,获赃款七元四角六分,造成179次火车出轨翻车,火车司乘人员两死六伤,后果特别严重……”
王六娃忽然睁开眼,望着远处的炊烟,那炊烟飘飘扬扬湮没在风里,馋得他咽了咽唾沫。
他知道,全村的人都在这里看公审,那炊烟肯定是家里的炊烟。
他都能想到刚才公审的时候家里发生了什么。
自家娃娃肯定在哭吧,毕竟才两岁,太小了。
家里的婆姨呢,她最疼自己,刚才肯定是去杀猪了。
杀猪的刀要从隔壁五哥家借来。
可惜了家里的黑毛猪,才养了半年多,不够肥,本以为养到年底,就壮了、有膘了,可以卖了钱给娃换点糖。
婆姨借来了杀猪刀,但大家都来看公审,怕是没有人帮忙,不过猪小,她能杀。
只不过她胆大心不细,怕是要溅一身血。
杀了猪,热水燎毛,肯定要取出肚子上最肥的一块,去锅里炕炕,冰糖、酱油、大料,然后大火炖上,就跟县城的饭店一样。
看着炊烟的时间,再有十五分钟,肉就熟了吧。
肯定还不烂,但也算是一碗红烧肉了。
他点名的断头饭,婆姨肯定记在心里,就是不知道自己吃不吃得上。
“……决定,判处死刑!宣读完毕!”
没看到婆姨冲进来,男人失望地闭上了眼。不久,警铃大作,他被拖上了吉普车。
关押犯人的吉普车与他见过的不同,有个警察同志坐在他对面一言不发,而他干脆被拷在车上。
刺耳的警铃无休无止的响着,吉普车在人群的簇拥、追逐中穿过门洞,经过房屋,走到了外面的大路上,在干裂的大地上扬起阵阵烟尘。
眼看离家越来越远,却一直见不到来拦车的婆姨,他已经灰心丧气。
咽了几回唾沫压下去的馋虫却有点忍不住了。
他开口说道:“报告警察同志,俺想吃红烧肉。”
对面的警察仿佛石雕,不为所动。
他认命地闭上了眼。
轰隆隆的车轮声里,他好像听到了自己的婆姨正在后面追着车,还喊着自己的名字。
她的手里应该捧着热腾腾的红烧肉,这肉很烫,不知道她记不记得垫一层汗巾。
她肯定还要背着孩子,跟往常一样在背篓里就行,不过这会儿肯定会哭。
路上不会很平坦,不过没关系,婆姨脚大,婆姨走路格外稳当,不像自己,如今走岔了路。
可惜了,可惜了婆姨的红烧肉。
可惜了。】
乘兴写完故事的开头,刘培文暂作停歇,他取过稿纸,认真记下几个主要人物的特点以及故事的发展,这才暂时歇笔。
抬头看看时间,又该去接开心了。
充实而琐碎的生活是想象力的敌人,这话一点不假。
存档、关机,开车,接娃,玩闹、吃饭、玩闹、耍赖、呵斥、哭闹、洗漱、玩闹、睡觉……四个小时的生活。
忙活完孩子的一切,刘培文忽然由衷地想念远在天边的何晴。
只有老婆不在的时候,才知道她帮自己承担了多少。
刘培文感叹了片刻,回头看看酣睡的开心,转身出门进了书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