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MADAM,你是否处理过和太妹有关的案子。”
“处理过。”
“那你觉得本案中原告的表现,和那些小太妹像不像呢?”
严少筠:“反对!反对辩方恶意引导!”
“反对有效!”
顾彦舟:“请问MADAM,能否描述一下,本案原告报警时的穿着。”
“黑色的低胸晚礼服。”
“低胸?是有多低呢?”
胡警官愣了一下。
“就是……就是很普通的低胸装,我怎么对你说呢?”
“MADAM只需要回答我我,那件衣服会不会让连子晴的胸部露在外面就行了。”
“大概……有一部分吧。”
“请问礼服下摆高度到哪?”
严少筠:“反对!反对辩方提出与本案无关的问题。原告的着装和被告的罪行没有任何关系!”
顾彦舟:“法官大人,我只想论证,本案的被告和原告之间的真正关系!”
“反对无效。证人需要回答问题。”
“原告的衣服被撕坏了,不是很好判断,不过最长的部分,也是在膝盖以上。”
“在MADAM看来,这样的着装属于正常,还是暴露?”
“我……我不清楚。”
“那我们做个假设,你假如有个二十岁左右的女儿,打扮成这个样子和异性独处,你是否会同意呢?”
严少筠:“反对!反对辩方做出无端猜测!”
顾彦舟微笑:“从控方律师和证人的态度,我已经得到答案。MADAM,最后一个问题。原告是否说过,她内裤的去向。”
“她说被郑荣拿走了,说是战利品。”
“法官大人,我没有问题了。辩方申请传召辩方一号证人,尖沙咀警署沙展廖永田上庭。”
这名廖沙展和胡秀慧同属一个警局,只是不同分工。当晚,负责带队抓捕郑荣的,就是廖永田。
顾彦舟:“请廖沙展向大家介绍一下,你率队抓捕我方当事人的情形。”
“我接到命令,前往尖沙咀的郑氏珠宝分公司,拘捕嫌犯。结果到了地方,就发现嫌犯衣衫不整,坐在办公室里。我问他是不是郑荣,他回答是,问我们来做什么。我说请他回去协助调查,他就说要先让他穿上衣服,再联系律师。”
“你说的衣衫不整,是什么意思?”
“是……只穿着衬衣……”
法庭上议论纷纷。
“你们在办公室还发现了什么?”
“一条女士内裤。是属于原告的。”
“那条内裤,是不是被人用暴力脱下来的?是否有被外力破坏的痕迹?”
“没有。那条内裤保存完好,没有被破坏过。”
“以廖SIR的经验,通常什么情况下,内裤才会保存的这么完好。”
“一般来说,只有当事人非常配合,自愿脱下内裤的时候,才会保存的这么好。”
“那请问廖SIR,你们到办公室的时候,是否发现了搏斗痕迹?办公室的玻璃又是否完好?。”
“房间里没有搏斗过的痕迹,玻璃也保持完好。只有一些文件散落在地上。”
“那本案的当事人,当时又是什么状态?”
“当事人身上酒气很大,感觉不是特别清醒,不过基本的理智应该还在,至少认得我们是警察,也没有妨碍公务。”
“在我的当事人脸上或者身上,是否有打斗过的痕迹?”
“没有。我们给郑先生做过检查,他身上没有搏斗痕迹。”
“法官大人,我没有问题了。”
齐国柱:“控方盘问证人。”
陈彦祖看看严少筠,轻轻戳了一下她左手手腕。
严少筠起身。
“廖SIR,请你描述一下,你进入被告办公室的第一感觉是什么?”
顾彦舟:“反对!反对控方提出与本案无关的问题!”
“法官大人,被告办公室的环境,严重影响本案的事实认定!对于案件性质有至关重要影响!”
“反对无效,证人需要回答问题。”
廖永田想了想:“被告的办公室……的确有点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