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说话同时用力拉拽,但是发现侄子一动不动。
“我已经输的太多,如果这次再逃,今后恐怕再没办法面对他们。何况现在去医院,已经晚了。”
“阿舟……”
顾剑声神情变得惊慌,他这才发现侄子。鼻孔、眼角下方,不知几时已经有黑色的血液缓慢流出。
“让我打完这一仗,算我求求你……这是我唯一赢他们的机会,我不想放弃……”
顾彦舟用力擦去血渍,眼神中充满哀求。
顾剑声沉默良久,含泪点头。
结案陈词开始前,顾彦舟再次用律师袍狠狠擦了擦鼻孔下方,挣扎着起身,低声宣读。
“本案是一宗情节恶劣、手段残暴的凶杀案。首被告不仅残忍的杀死了被害人,更在被害人死后,串通次被告,以极为残忍的分尸方法,对被害人实施了肢解。在凶案发生后,更试图掩盖真相欺瞒警方。
“在警方抓捕首被告的时候,她正在和本地人罗洪升举行婚礼,而和她一起对神灵发誓缘定三生的丈夫,则死无全尸。不知道首被告挽着新任丈夫的手,上演一家三口母慈子孝戏码的时候,有没有想过曾经和自己缘定三生,又被自己亲手杀害的男人。手上的血,有没有洗干净。
“根据证据我们已经知道,首被告和被害人曾经有过一段甜蜜的爱情,而被害人正是为了这段爱情,不惜亡命天涯,从一名前途无量的医生,变成居无定所负债累累的流浪汉。
“不管港岛还是大马的传统道德,都要求从一而终。而在婚礼宣誓的时候,我们也会说,无论贫穷还是富有、无论疾病还是健康,都会不离不弃。但是本案首被告却因为被害人无法为她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背弃了自己的誓言移情别恋,又因为被害人的不愿放弃,残忍的下杀手。
“众所周知,自然界中的雌螳螂,会在交配之后吃掉雄螳螂,作为生产后代的养分。本案的首被告,就像一头雌螳螂一样,残忍地杀死自己的配偶。和螳螂不同的是,她并非为了给配偶养育后代,而只是为了自己获得更好的生活。
“人不是动物,自然界中无可指责的行为,如果发生在人类社会,就是不可原谅的罪行。而首被告的行为,无疑比动物更低级也更恶劣,自然不可以原谅!
“请陪审团注意,首被告曾经试图欺骗警方,也没有相关证据证明,被害人有伤害罗洪升父女的意愿,更找不到其预谋实施犯罪的证据。为了保护罗家父女而杀人的说法,缺乏证据支持,不应该被采信。
“我们可以确定的是,首被告的确杀死了被害人,也的确残忍分尸。而在分尸之后,她做了什么?她回到自己的烧腊店,继续卖咕咾肉,还若无其事的举行婚礼。可见杀人、分尸这些行为,对她没造成任何影响。如果我们让这样的人出现在社会上,又会导致怎样的后果产生,谁又能为那样的结果负责?
“首被告和苏嘉丽女士是朋友,和罗乐儿律师又有着亲密的准母女关系。两位女士共同的男朋友,是精通法律的师爷,这位师爷的另一个女朋友,正是一直为被告提供辩护的大律师。他们之间复杂的关系,对于首被告来说,无异于是一张护身符。或许正是因为这张护身符,让她有了一种错觉,认为自己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可以逃避制裁!
“我们必须承认,不管是辩方大律师还是其师爷男友,都是精通法律的专业人士。不难想象,这样一个专业团队,完全可以为谋杀这种罪行找到最合适的脱罪借口,更清楚如何在法庭上博取同情,如何利用技术手段逃脱惩罚!”
血渍污染了纸张,顾彦舟视线逐渐模糊,但还是强撑着说下去。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阴谋诡计不会长久!我想……我想提醒本案的证人,也就是和首被告举行了婚礼的罗洪升先生。他已经一把年纪,所谓的生意,也只是一间糖水铺。
“如果有一天,首被告认识了比他更年轻、事业更好的男性,罗洪升会不会成为她新的绊脚石?如果那个时候,家里忽然多出一柄铁锤、一柄斩骨刀,罗先生还能不能睡得安稳!
“我也想提醒各位陪审员,刑事案件除了要考虑案件本身,也要考虑案件对社会的示范意义。这起案件的宣判结果,将通过媒体,传递到港岛每个角落。所有非法劳工、为了获取身份证而和本地人结婚的外来女性都会看到。如果有一天,你们买到非常美味的咕咾肉,几天后从报纸上看到,某个男人失踪的消息,会不会觉得反胃?会不会感到内疚!
“我承认,本案被害人可能存在一些过错,但是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爱!正因为他在意首被告,才格外担心失去,越是担心,就越可能用力过猛。错误的示爱方式当然不可取,但绝对罪不至死。不管有任何理由,首被告背叛感情,背叛誓言,背叛传统道德的行为,绝不可以得到宽恕!
“我们可以指责本案被害人的做法极端,纠缠不休,但是人死不能复生,现在就算被害人想要向首被告道歉,向她说一声对不起,都没有机会。导致这一情况的元凶,就站在被告席上,等待裁决!在此恳请陪审团,从公平、正义、社会秩序、传统道德的角度,判决被告谋杀罪名成立!”
落座的顾彦舟狠命咬下舌尖,用疼痛刺激自己提高注意力,倾听严少筠的结案陈词。
严少筠情绪同样激动。
“作为一名遭遇丈夫背叛,婚姻事业全部失败的女性,我支持从一而终的感情,也期待天长地久的婚姻,更无比憎恶背叛。但我必须要强调一点,我方当事人与死者,并非法律意义上的夫妻。他们之间,在法律上不存在任何关系!
“即便合法婚姻,也不应构成对他人束缚的枷锁,婚姻自由,是自由社会的基本标志之一,如果因为曾经结婚就必须永远属于彼此,这显然和法治精神相违背。
“当婚姻中一方存在严重过错时,无权要求另一方还必须严守誓言,更不能因为过错方忏悔,就要求另一方无条件接受。我们每个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权力,不会因为是否恋爱或者结婚而改变。
“结婚可以离婚,恋爱可以分手,正是因为有这种自由,人们才敢于去追求爱情,踏出自己寻爱的脚步。
“我的当事人的确和死者相恋,更为了维护这份爱情导致家破人亡前途尽毁,自己遭人欺凌,还被摘除了一颗肾脏。曾经健康的身体衰弱不堪,曾经治病救人的手,只能挥舞厨刀卖咕咾肉。根据医生判断,我当事人想要维持身体健康,每个月的医疗费用至少在一万元以上,这一切都是拜死者所赐!
“死者或许爱过我的当事人,但是当他发现自己失去男性能力后,心灵变得扭曲,以折磨我的当事人为彰显丈夫权力的手段。从那一刻开始,他的爱就已经变成了占有欲,他们之间已经没有感情可言!
“我的当事人努力修补他们之间的感情,失败后也尝试重新开始。但是所有的尝试,都因为死者的偏执而失败。我的当事人几次重新生活的机会,都因死者的纠缠而被迫失去。相反,死者却在这个期间,获得了合法身份。
“根据两次开庭的证人证言以及相关证据,我们已经知道,是否有合法身份,对于外来移民的影响究竟有多大。死者作为移民之一,当然更清楚合法身份的重要性。可他并没有想过为我的当事人争取,只想到了自己。之所以如此,无非是两个可能,一,他不那么爱我的当事人,只是想要保持占有关系;二,他希望用这种方式,维持自己在我当事人面前的优越感,让我当事人永远服从他。不管哪个选项是真实答案,都宣告我当事人和死者的感情死亡!
“在我当事人开始新感情的时候,她和死者的感情已经破裂,导致感情破裂的罪魁祸首恰恰是死者而非我的当事人。
“可即便在感情消失,自己长期遭受虐待的前提下,我方当事人依旧选择跟随死者前往柴湾,就是还对他保留着一丝幻想,希望他可以迷途知返。但很可惜,她见到了更让自己失望的一幕!死者亲手用铁锤,砸向了无辜路人的后脑,致其成为植物人!是本案死者首先用救死扶伤的手,挥舞起屠刀,在那一刻,他在我当事人心中已经死了,杀死他的正是他自己!
“作为一名大马人,我的当事人当然知道,大马女性想要解除婚姻关系是如何艰难。作为一名女性,她也知道,婚姻关系中,遭受暴力的一方,会活在怎样险恶的环境之下。作为目击者,她知道曾经的爱人已经变成冷血的杀人魔。作为罗洪升的爱人,她更知道,自己即将拥有的是怎样的幸福生活。
“即便如此,她依旧选择和死者前往宝岛。她放弃的不仅是自己的新生更是自己的生命!从她选择留在柴湾的房间里,没有趁机逃跑,就已经做好了被死者打死的准备。
“她牺牲这一切要维护的,当然不是早已死亡的感情,而是家人的安全。可是当死者连这最后一点希望都要剥夺的时候,我的当事人别无选择!
“我必须承认,我的当事人不够完美,她胆小、怯懦,否则早就可以求助于法律或者朋友,就不需要受如此折磨。但是把这样一个胆小、善良又软弱的女性,逼到被迫动手杀人的,正是死者!
“死者的暴力行为,剥夺了我当事人做母亲的权力。所以她会格外在意那些把她视为母亲的人。为了干儿子,可以用热油泼向混混,为了保护自己女儿举起铁锤,同样是迫于无奈!
“刚刚控方让大家想象一个画面,我在这里也恳请陪审团做出想象。如果有一天,各位陪审发现,有人要伤害你们的女儿,你的手中恰好有一支枪。你会选择扣下扳机,还是眼睁睁看着女儿被伤害?
“至于我当事人之后的作为,当然是错的。但是她做这些,不是为了逃避惩罚,只是想要为自己争取幸福。她遭受了太多的苦难,为了追求幸福而一时做错也并非罪不可恕。
“为了追求幸福而冒险,这种事她和死者曾经做过,就是通过非正规方式来港岛。那次的冒险,并没给她幸福,但倒是无尽痛苦的开始。那么这次的冒险,幸福就在眼前,我们是不是要再次剥夺?
“我们已经看到足够的案例证明,在家庭暴力中,女性通常处于弱势地位,甚至想要摆脱都不可能,只能持续遭受折磨。一部分人选择逆来顺受,一部分人选择听天由命。本案的当事人,她所有的苦难,都来自于不认命,不甘承受,是不是这样就是罪无可恕?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不能重来。正因为如此,我们不可以轻易剥夺他人生命,更不应该剥夺他人追求新生的机会。一个追求幸福,不肯认命的女性希望,就掌握在各位手中。恳请各位陪审团在做出裁决之前,先考虑一个问题。作为陪审团,考虑问题的出发点究竟是法律,还是封建道德!”
丁明珠敲下法槌:“陪审团退席。请各位陪审团注意,本案的重点在于,首被告杀死死者的行为,究竟是谋杀还是为了保护亲人的自卫杀人,其与次被告是否存在串谋,又是否存在非法处理尸体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