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光明很清楚,顾剑声使用的是挑衅策略。通过不停地贬损陆子君来激怒自己,让自己在陪审团面前失态丢分。
自己是陆子君半个哥哥,自己失态就等于陆子君失态。一旦让陪审团觉得自己一家人都是冲动暴躁,情绪化严重的人,心理天平就会更倾向于庄天就。
只是不管再怎么明白,听到顾剑声污蔑陆子君,蔡光明还是忍不住怒火,厉声反驳:“污蔑!无凭无据,根本就是信口开河!”
“你声称陆子君和你无话不谈,那她有没有对你说过,她开出的离婚条件?”
“子君要庄天就分七成身家给她。”
“麻烦你大声一点,她要多少?”
“七成……这些是她应得的。她在这段婚姻里受到太多伤害,包括庄文韬对她造成的伤害,要七成不算过分。”
顾剑声冷哼:“七成身家过不过分我不知道,我只想知道,死者凭什么认为,我的当事人会同意这个条件?”
“子君说……说如果庄天就不同意,就把傲世还有庄家所有见不得光的事都抖出去。那样的话,傲世和吴望达的合作就会失败,庄家就会破产。”
“证人你刚才说陆子君绝不会勒索庄天就,可是根据你的供述,陆子君声称自己掌握着关系庄家存亡的秘密。用这个秘密,要我当事人七成身家。我有必要提醒你,这种行为即便在大马法律里面,一样可以被定为勒索。而且你一直在强调,陆子君并非贪图我当事人的钱。那我就很奇怪了,死者如果真的不贪钱,就应该把秘密公开,免得傲世和我的当事人继续害人。而不是用这个秘密做筹码,向我当事人索要财物。这种行为,和你口中的不贪钱明显存在矛盾。”
蔡光明摇头:“我承认子君这样做有她的问题,但是绝不是贪钱。她只是很好强,不肯吃亏,想要庄天就付出代价。之所以用要钱的方式,是因为庄天就想骗陆伯伯的钱,子君就想要他恶有恶报。”
“她怎么想只有她自己知道,作为旁观者,我们在意的是行为。你只需要回答我的问题,死者以一个所谓的秘密为筹码,向我的当事人要钱是不是?”
“是。”
“死者爱不爱我的当事人?”
“不爱。”
“那她为什么要和我的当事人结婚?”
“我已经说过了,因为算命的说,她二十三岁以前必须嫁人。”
“也就是说,我的当事人在死者眼里,只是用来救命的救生圈是不是?”
即便是律师出身的蔡光明,这下也不好回答。沉默几秒钟后,才斟酌着回答:“一开始的确是这样,但是结婚以后子君也想过……”
“你只要回答我是或者不是就行了。死者本人或者死者的家人,一定相信这个算命的预言是不是?”
“是陆伯伯相信,子君只是没办法。”
“陆子君本人选我当事人做老公的原因是什么?如果仅仅是为了破解所谓的预言,完全可以随便找个人结婚然后再离婚,做个样子就行了。相信以陆家在大马的影响力,只要想做,很容易就可以做到。”
蔡光明语塞。
顾剑声说的没错,包括自己当初也想过这种方法,甚至愿意当这个工具。只要能帮陆子君过生死关,自己做什么都心甘情愿。
问题其实出在陆民生身上。他固然是希望女儿能闯过死关,更想她嫁个好人家,无忧无虑过完下半生。加上陆子君在陆太太有意放纵下,的确无法无天惹是生非,陆民生就希望她赶快结婚,别让自己再费心思。陆子君也确实对庄天就有好感,才选他做老公。
这些事想要解释清楚并不容易,顾剑声更不会给自己机会。在开庭前,他已经和陈彦祖达成共识,这一点是己方的明显破绽,解释越多越无力。眼看顾剑声果然朝着这个方向攻过来,蔡光明也只能乖乖承认:“虽然是为了过关,但在丈夫人选方面,子君也有自己的考虑。如果不是庄天就乱来,子君会把这段婚姻维系下去。”
“证人你刚刚说过,死者并不爱我的当事人,她的考虑又是什么?这其中是否包括财富?我这里有两人婚礼的开支明细,以及死者在庄家的生活支出清单。死者每个月的开销,可以买一层楼。这也就不难解释,她为什么一定要分我当事人七成身家。因为她需要钱,来维持自己奢侈的生活。为了这个目的,她可以无所不用丧心病狂!”
“不是这样的,子君如果需要钱,我会给她,她不需要向庄天就要。”
顾剑声没有继续纠缠这个问题,而是又问起蔡光明和庄天就打架的事。这件事惊动了警方,警局留有记录,自然没有否认的可能。蔡光明爽快承认,自己的确和庄天就发生冲突并且动手。
顾剑声:“你为什么殴打我的当事人?即使在警察到场之后,依旧试图伤害我的当事人。”
“因为子君失踪了,我要他把子君交出来,我要知道子君的下落。虽然我当时已经预感到子君可能遭遇不测,但还是存有幻想,希望她还活着,希望庄天就可以还有几分人性!”
“你们发生冲突的时候,并不知道陆子君已经死了,更不知道她的尸体在我当事人和次被告共同租赁的度假屋是不是?”
“是。”
“那你凭什么认为死者的失踪和我的当事人有关?”
“因为子君和我说过……”
“即便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死者遭遇意外和我的当事人有关,你已经默认他是凶手是不是?”
“子君说的清清楚楚!”
“请你回答我的问题,你对我的当事人已经存有偏见,认定他就是凶手,是或者不是!”
陈彦祖大声叫了反对:“反对!辩方律师试图引导证人做出回答。”
“反对有效。”
顾剑声:“法官大人,我没有问题了。”
由于蔡光明主要指证庄天就,对钱惠珍涉及不多,司徒鼎并没有盘问他。
之后顾剑声传唤了辩方证人,隐私疾病治疗领域的专家:何教授。
其上庭作证,主要是指出两点,即庄天就在和陆子君结婚后,两次向他求助。第一次是表示自己不能满足陆子君的需求,感到面上无光,询问是否有办法治疗。第二次则是感觉身体不适,经过检查,确诊其的确感染了暗疾。
被告席上的庄天就双手掩面,头拼命向下低,尽量避免让人看到。
素来嚣张的富家公子,这次颜面扫地,如同被人脱光衣服游街示众。
以港岛媒体的风格,用不了二十四小时,庄天就不能人道,身患暗病的消息,就会传遍全港九,男女老幼妇孺皆知。
对庄天就来说,就算法庭不判他的罪,社交领域也会判他死刑。不仅上流社会没有容身之地,就是日常生活也没办法出门上街,走到哪都无法逃脱路人的指点取笑。
顾剑声这么做,目的是向高浩天示好,希望让对方知道,自己为庄天就辩护只是职责所在,立场依旧在高浩天这边。在庭审层面,则是打情感牌,为庄天就拉同情分。
就像他刚才试图证明,陆子君是为了分财产才嫁给庄天就一样,现在做这些,就是要证明,这段婚姻里面庄天就才是受害人。
从一个前途光明,魅力四射的美男,变成现在这副样子,都是陆子君所害。他和钱惠珍在一起,不是为了生理需求,而是精神上受到持续伤害后,寻求心灵安慰。这些本应是妻子做的事,但是陆子君并没有做,反倒是持续给他伤害。
按照何教授所说,庄天就因为无法满足陆子君被嫌弃,后又发现罹患暗病。不用问就知道,是陆子君耐不住寂寞在外面偷欢,才把病带回来,并传染给丈夫。庄天就身体心灵受到双重打击,自然极为颓丧。回忆起他浑浑噩噩的样子,何教授还很是唏嘘。
盘问证人环节,陈彦祖开始提问。
“请问,在和陆子君结婚以前,本案的首被告是否来过何教授的诊所看病?”
“没有。”
“他在其他医院,又是否做过生理功能或者疾病方面的检查?”
“据我所知也没有。”
“也就是说,何教授并不能确定,首被告罹患暗病的时间是不是?”
“他那种病潜伏时间不会太长的,如果他早就知道,没理由拖着不做检查,所以一定是最近……”
“你只需要回答我是或者不是就行了。”
“是。”
“首被告是否带死者到诊所做检查?”
“没有。”
“何教授知不知道,首被告有几名伴侣?”
“这个是病人的隐私,我不会问的。”
“既然这样,那你凭什么认为,首被告的暗病是被妻子传染,而不是其他人?为什么不是他将暗病传染给了死者,让死者成为受害人?”
“没……没这种可能的,阿就当时的反应,明显就是认定是陆子君传染给他。”
“可是首被告明明说自己不行的,既然这样,死者又怎么把暗病传染给他?”
“这……阿就可能服用药物,也可能是在身体机能正常的时候就已经被传染。”